CEPA
2015-Nov-29

CEPA(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),即《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》的英文簡稱。包括中央政府與香港特區政府簽署的《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》、中央政府與澳門特區政府簽署的《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》。中文名: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外文名:Closer Economic Partnership Arrangement時間:2003年6月29日促進:穩定和可持續發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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